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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我來說,同志婚姻根本就沒什麼好討論的。多不多元、成不成家、應不應該、可不可以根本就是多餘的討論。結婚,就是兩個相愛的人為對方立下的誓約、承諾將剩下的時日奉獻給對方。結婚,從始至終,都只是兩個人的事情而已。你們這些所謂的衛道人士瞎參合什麼?

 

有人說,同性婚姻破壞婚姻制度。類似的話四十年前種族歧視的白人也對想跟黑人伴侶結婚的白人同胞們說過。你現在聽來覺得無恥荒謬嗎?四十年後你的子孫也會這樣討論你今日的想法。這個世界上,自婚姻開始有制度以來,唯一在破壞它的聖潔的人就只有異性戀。

 

『死生契闊,與子成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什麼都不用做卻天生擁有結婚權利的異性戀們,你們做到了嗎?這是老祖宗傳下來的話,是婚姻最基本的條件。看看今天異性戀的婚姻的離婚率吧。看看異性戀平均結婚時間的長久吧。看看異性戀婚姻裡伴侶出軌的機率吧。看看那些把婚姻當兒戲,沒事跑去結婚半個月後又閃婚的人吧。看看那些一夫多妻的土財主吧。(沒錯,當今社會仍有這種人。)你們蹧蹋了自己與生俱來的權利,卻阻止他人耗盡一生想得到的平等。一直以來,在破壞婚姻制度的只有你們。只有你們!

 

同志婚姻根本就沒什麼好討論的。你能結婚他們當然也能結婚。同志結婚對社會造成了什麼影響?他們私底下是不是夫妻又如何?同志結婚並不傷天害理,你憑什麼剝奪他人與生俱來的權利?就因為你的宗教比他人崇高?就因為你自認一夫一妻的婚姻才是唯一的婚姻形式?這根本一點也不合理。

 

殺人犯能結婚。有暴力傾向的人能結婚。有孌童前科的人能結婚。但是遵循社會禮法、一身從未觸法的同志不能結婚。還有比這更荒謬的事嗎?

 

今天同志追求同志婚姻並不是為了跟你搶頭銜。他們要的是一分他們天生就該有的權利。我不想再看到同性情侶無法在醫院為昏迷的伴侶做決定的困境。我不想再看到因為無名無份而無法繼承愛侶遺物的事情發生。

 

至於同志伴侶能不能、該不該領養小孩,就更是無聊的議題。你們把小孩生出來,不好好疼愛他還隨意丟棄,現在有人搶著幫你愛他、疼他你還要阻止,這不是很奇怪嗎?怎麼看有毛病的都是你們,不是同志。有些人說,怕小孩被同性戀家長性侵。這就更是自打嘴巴。異性戀性侵案例多少?同性戀性侵案例多少?還有個最可惡的:異性戀家長性侵自己親生兒女的案例多少?從數字上來看,異性戀家長領養小孩還比較有危險。再說了,同性戀傾向不等同于性變態。猥褻孩童這種事情是屬於性變態的一種,只能反應再個體人士上,而不是所有同性戀人士。這麼簡單的道理上網查一查就知道了,能把這種話想都不想講出來的人其智商及內涵應有極大缺陷。

 

話又說回來了,同志們也得自我管理一下。社會上對同志的支持來自於同理心。大家都希望同志能獲得平等的待遇。但這不表示社會大眾對穿個內褲走在大街上遊行的人會支持,這也不代表社會大眾會對男扮女裝的人認同,更不代表社會大眾應該目睹你當街親吻。不管你今天是戀什麼你都應該有你的自由,但任何人都不應該在大庭廣眾下,尤其有小孩的地方做出這些行為。既然相愛,就讓大家看你的愛跟他人的愛是一樣純潔美好的。否則再多人捍衛同志權利還是有人要舉出這些行為作為同性戀行為不正常的證據。

 

關於郭采潔事件,我個人的感覺是這樣的:人家有人家的宗教、信仰。她不支持就不支持,那是她的事。難道還要把她吊起來打到不成人形逼她支持嗎?在網路上、媒體上一昧的討伐她難道不是另一種言語暴力嗎?每個人都可以有自己的想法,包括明星。明星沒有責任要支持你的觀點。我們可以因為她根本就沒什麼成績但卻有很嚴重的大頭症不去買她的唱片、看她的電影。但是我們沒有權利因為自己的想法去要求她一定要支持某件事情。要不然我們跟那些所謂的衛道人士又有何差別?而且幹嘛為他人做嫁衣裳,讓她為了這件事情得到更多曝光?你會覺得她這樣的曝光是壞的,但衛道人士會把她當作烈士,說不定還多買她幾張CD、DVD。孩子們啊,要看清明星、公關、和媒體間的狼狽遊戲啊。

 

最後,以我的偶像、知名牛仔克林伊斯伍德針對同志婚姻所做的發言來做個結尾:

 

『我他媽才不管誰想跟誰結婚!為什麼!?我們把一些根本就不重要的事情搞的好像很重要一樣。就讓大家去過他們自己想要的生活吧。』

 

同志婚姻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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